校办工作

关于我校调(聘)教职工考核程序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0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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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云南师大附中调(聘)教职工的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各种人为因素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保证引进人才的质量,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经2005年12月12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新进入的教职工进行严格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按男女比例,年龄梯队,来确定各科需进的人数,在全校公布和网络等媒体上登广告,面向省内外招聘。

2、凡应聘者,先向学校办公室递交个人自荐材料一份(含自然状况、简历、工作业绩、各级获奖情况、近期半寸照片、学历、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3、校办公室主任按照条件初审后,将入围者的材料报主管人事的书记复审,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小组为:1)教师的面试由校长、书记、教学副校长、校办主任、教务主任及相关教研组长负责;2)其他人员的面试由校长、书记、行政副校长、校办主任及相关处室主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