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云南师大附中宪法日活动

发布时间:
2019-12-05
阅读量:

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宪法是国之重器,是治国理政、安邦固天下的根本。我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因此,2014年我国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目的是使每年的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宪法至上、尊重宪法、维护宪法、使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IA9A3673

       2019年12月4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校在篮球场举办宪法日活动,全体师生参与了本次活动。

IA9A3675

       本次宪法日活动分为升旗仪式与宪法晨读两部分,学生处主任顾宇飞老师主持活动。

 

IA9A3678


IA9A3689

 

IA9A3684

       鲜艳的五星红旗再一次在师大附中的篮球场上升起,师生们神情肃穆,齐唱国歌。


IA9A3690_副本

       党委副书记王英老师领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王英老师读一句,师生们跟读一句,琅琅书声在整个师大附中校园内传遍,宪法的精神要义深刻至每一个人的心中。

 

IA9A3706


IA9A3719


IA9A3709


IA9A3713


IA9A3723


IA9A3729


IA9A3740


IA9A3735


IA9A3664_副本


IA9A3737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我校举办宪法日活动,对于师生们深刻了解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做到人人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具有深刻而积极的意义。

 

图文:校办 朱玥谛

审稿:校办 鲍学良

推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