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工作

2017 年云南师大附中民族班定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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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我校创建于1940 年,前身是抗日战争时期国立北京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和私立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后组建的“国立西南联大师范学院附设学校”。经过77 年的发展与传承,学校形成了“爱祖国、重科学、争民主、求进步”的传统、“求实、认真、团结、进取”的校风、“严谨治学、一丝不苟、诲人不倦、为人师表”的教风和“严格广博、勤奋好学、勇于探索、追求不息”的学风。我校是云南省教育厅评定的首批省一级一等高级中学,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和云南省文明学校。
    学校有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学有方、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31 人(专任教师191 人),其中在职特级教师9 人,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3 人,
高级教师93 人。同时,学校也集中了一批来自全省各地的优秀学生,形成了一个在高水平层次上相互激励、相互竞争的优秀学生群体。学校以鲜明的办学特色、独特的育人风格和优异的教育教学质量而享誉社会。

二、指导思想:
    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我校民族班招生定位为实施精英教育,为全省各少数民族在高水平层次上培养优秀高中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面向全省招收25 种少数民族及纳西族摩梭人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100 名(各州市的招收名额分配计划见附件一)。

四、报考条件:
    1、考生的民族必须符合《招生名额分配表》中的民族类别(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思想品德好,会讲普通话,年龄在16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
生。
    2、考生常驻户口应在我校定向招生的州市,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均可报名。
    3、云南师大附中民族班和其他中学民族班不得兼报
    4、鉴于往年我校招收的部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稍低的民族班学生,很难适应我校“高、快、难”的教学节奏,出现严重心理问题、辍学等现象,特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以下要求:
    (1)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不含加分)不得低于552 分或考生高中招生录取成绩位于本人所在州市的前100 名(不含加分);
    (2)对于人口较少民族考生可降低1-2 个分数段照顾录取,但考生必须是该州市该民族考生的第一名
    4、家庭有经济能力承担高中三年学习的各项费用,其中包含学费1400 元/年、住宿费1200 元/年、生活费约9000元/年、教科书及学习资料约1000 元/年以及往返家校的车旅费等。

五、招生办法:
    采取“州市推荐和学生自主向我校自荐相结合,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及学校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招生名额分配表》中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1、各州市教育局、民宗局,根据报考条件和考生所报志愿,按分配名额1∶1.2 比例进行推荐。
    2、各州市教育局于7 月20 日前将州市推荐考生的录取审批表(需要同时加盖州市教育局、民宗局等有关部门的公章)及考生的户籍证明,通过传真或云南师大附中民族班招生群,上传到云南师大附中教务处。
    3、省教育厅、省民宗委、云南师大附中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招生名额分配表》中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校在收到录取审批表后一周内将择优录取名单传给州市教育局,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5、考生到州市教育局领取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的相关材料 (含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中考试卷、户口证明及家庭经济收入证明等)请各州市教育局统一寄送云南师大附
中教务处。
    6、在选送录取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将对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退回录取的学生。
    7、被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报到须知的要求到学校报到,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进行胸透、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如不符合身体健康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退回原州市教育局。

六、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有关问题:
    1、被我校民族班录取的学生学籍和考籍均在云南师大附中,学业期满达到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发给云南师大附中高中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资格者,学校发给结
业证书。民族班学生高考可在昆明报名和考试,录取时享受本民族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应享受的同等的加分政策。
    2、学校招收的民族班学生与以其它方式招收的学生混合编班,学籍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3、民族班学生生活管理和思想品德行为管理由学生处负责。
    4、在校期间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特殊业绩的同学将与以其它方式招收的学生一样给予各项奖励;学习期间表现不好,违反校纪校规的,学校将按规定给予处分,经教育
不改的学生,退回原地。
    5、对于生活有困难的优秀学生学校给予每人每月最高可达600 元的补助和其它专项补助。

七、其它
    1、教学成果评估实行双轨制,即民族班学生的高考成绩纳入云南师大附中的成绩统计,同时也纳入推荐州市或学校(州市需确定一所拟录学校)的成绩统计。
    2、各州市选送的考生,经审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该州市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学校可以自主录取或将招生名额调整到其它州市录取。
    3、新生到校学习,不转户籍关系。

八、联系方式:
    招生传真:0871-68313609;0871-68313669
    联系电话:0871-68313609;0871-68313669;18987156609
    学校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源路36 号
    邮编:650106
    学校网址http://www.ynsdfz.org/

    让更多优秀民族生到省城接受优质教育资源,是省委省政府对各民族人民的重视和关心,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充分体现,希望各州市教育局、民宗局把今年招生工作作为一次重
要的政治任务完成好。请各州市教育局、民宗局把云南师大附中的招生计划、报考条件以及招生办法传达宣传到各县、区以及学校等相关部门。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7 年05 月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