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学校推荐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考试评审办法
- 发布时间:
- 20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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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的规定》及高校关于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此办法。
一、清华、北大等高校“学校推荐保送生、自主招生”的评审推荐办法:
1、要求学校推荐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须向高三年级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和提供相关获奖资料,由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符合教育部所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学生方有资格向学校提交保送申请。
3、学校按照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的成绩、在校平时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校高三领导小组综合意见四个方面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量化综合评审。学校按照保送生评审排序结果,依序确定推荐参加考试的人员。
4、根据学校的量化综合评审结果,推出保送生、自主招生的候选人、备选人。
5、保送、自主招生:清华、北大两所学校及相关学校不得兼报(因笔试时间相同)。
二、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量化评审标准:
1、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的成绩:(20分)。
获省赛区第一名——20分;
代表云南省赛区参加全国决赛——16分;
获省赛区一等奖——14分;
参赛获奖累计超过20分者,以20分计。
2、在校平时成绩:(50分起评。报名人数不满50人,满分为50分;报名人数超过50人,满分分值=人数,例如:报名人数为70人,则满分为70分)
平时成绩评价公式:
理科:高二每学期期中期末名次+高三第三次月考名次=平时成绩综合排名
文科:高二每学期期中期末名次+高三3次月考名次=平时成绩综合排名
平时成绩排名第一者:50分或满分;
平时成绩排名第二者:50分或满分减去1分;
以后名次者依次递减1分,最后一名得1分。
3、综合素质评价:(10分)
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按如下标准加分:(10分)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10分。
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6分。
4、学校高三领导小组综合意见评分:(20分)
由高三年级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以上标准,结合日常观察,综合评分。
三、其他院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的评审推荐:
申请保送清华、北大两所学校(两所学校不得兼报)而未被推荐的学生,可以在其他院校的保送指标下达后,继续提出申请,保送生、自主招生对象将按照以上评审的排名顺序依序确定。
四、小语种推荐:综合量化评审标准中,在校平时成绩项只计算高二每学期期中期末名次及高三3次月考语文、英语成绩。
五、未被学校推荐的学生可以通过各高校网络自荐申请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考试;未要求我校推荐的高校,同学们亦可通过各高校网络自荐申请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考试,我校负责提供成绩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六、有意报清华、北大的同学请于2009年11月2日(星期一)至2008年11月12日(星期四)到年级主任武坚老师处领取报名表,2009年11月16日下午5∶30前交年级主任武坚老师,2009年11月20日前公示推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