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在心中播下法律的种子

发布时间:
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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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人:晋世杰      指导老师:田云灿

各位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昨天,12月4日,是中国现行的八二宪法通过34周年的日子,是中国第三个宪法日,是所有公民贯彻落实宪法精神的标志性节日。

当我们说到宪法,心中的崇敬感油然而生,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回溯历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它起到了临时宪法作用; 1954年9月20日,华夏大地上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社会主义宪法;后来四次重新通过, 1982年通过了现行宪法,其后又四次不断修订,终于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放眼如今,我国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契合着中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保障了人民日常生活的各项权利,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们从谈“法制”到谈“法治”,一字之差,是从制度的完善到治理的践行。几百年前伏尔泰他说不同意你说话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人权至上;几百年后的今天,习近平总书记说:“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得到保证”,宪法保障人权,法律至上。生活在这样伟大的祖国,幸甚至哉!昨天,我们紧随革命先辈的脚步,为人生和信仰的自由奋斗不息;今天,我们从法律的角度诠释自由,正如孟德斯鸠所说:“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人生在世,若是想不折本心,自由前行,须从遵法守法开始。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所以,这颗法律的种子,应当在每一个人的心中种下,在每一个角落种下。大到一个国家,治贪反腐势在必行;再到一个校园,身处附中的我们是幸运的,路不拾遗的事常有,违法乱纪闻所未闻,安全校园的建设工作硕果累累;小到我们学生,不仅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更要了解和熟悉法律常识,向周边的人耐心宣传和讲解法律常识。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比如说杜绝朋友圈中谣言的传播,及时劝止周边的人做一些违反纪律的事。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每一个公民都能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才会有和谐美好的社会。

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而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各位同学,让我们在心中播下法律的种子,让遵宪守宪成为一种习惯;在全社会种下法律的种子,让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得以保障;在国家种下法律的种子,让全民族在法律的庇护下更加繁荣昌盛,早日实现中国梦!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供稿: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