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自主招生公 告(二)
- 发布时间:
- 2015-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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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自主招生
公 告(二)
一、参加了昆明市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1、户口在昆明市;
2、已填过《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2015年昆明市自主招生调查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总分在800分及以上分数(不含其它政策性照顾加分);
3、目前没有被其它兄弟学校录取为公费学位生者。
二、参加除昆明市以外各州市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1、户口在云南省;
2、已填过《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2015年州市自主招生调查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升学成绩总分即高中录取折算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在所在州市升学成绩总分即高中录取折算总分满分的95%以上;
3、目前没有被其它兄弟学校录取为公费学位生者。
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参加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2015年自主招生的考生,持昆明市考试院或州市招生办公室发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准考证(原件)及择校费(刷银联卡),于七月二十八、二十九日8∶30—17∶00到我校办理择校手续。过时视为放弃。
云南师大附中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