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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师大附中自主招生公 告(二)

发布时间:
2015-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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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师大附中自主招生公 告(二)


    参加了昆明市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1、户口在昆明市五城区;
    2、已填过《2015年云南师大附中自主招生调查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总分在821及以上分数(不含其它政策性照顾加分);
    3、目前没有被其它兄弟学校录取为公费学位生者。
   

    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参加云南师大附中2015年自主招生的考生,持昆明市考试院发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准考证(原件)及择校费(刷银联卡),于7月28日8∶30—17∶00到我校办理择校手续。过时视为放弃。

云南师大附中教务处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