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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参加“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测试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
2011-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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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附中学生参加“北大校长实名制推荐、清华A计划推荐”

  及推荐参加“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测试

评审办法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的规定》及北大校长实名制推荐、清华A计划推荐、高校招收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学生自愿,学校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校推荐参加“北大校长实名制推荐、清华A计划推荐,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 测试的评审办法:

1、凡要求学校推荐参加“北大校长实名制推荐、清华A计划推荐,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须向高三年级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和提供相关获奖资料,由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符合教育部所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学生方有资格向学校提交保送申请。

3、学校按照在校平时成绩、参加竞赛成绩、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学校高三领导小组综合意见四个方面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量化综合评审。学校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序确定推荐参加测试的人员。

4、根据学校的量化综合评审结果,推出“北大校长实名制推荐、清华A计划推荐,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的候选人、备选人。

5、北大校长实名制推荐、清华A计划推荐、保送生、自主招生:清华、北大两学校不得兼报。

三、北大校长实名制推荐、清华A计划推荐,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量化评审标准:

1、在校平时成绩:(量化评分标准:文科满分300分,平时成绩综合排名第一名:300分、第二名:299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1分第300名得1分、第300名以后名次0分;理科满分500分,平时成绩综合排名第一名:500分、第二名:499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1分,第500名得1分、第500名以后名次0分。)

平时成绩评价公式:

理科:高二每学期期末名次+高三3次月考名次=平时成绩综合排名

文科:高二每学期期末名次+高三3次月考名次=平时成绩综合排名 

2、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成绩:(20分)。

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省赛区第一名及其它竞赛全国一等奖——20分;

学科奥林匹克代表云南省赛区参加全国决赛及其它竞赛全国二等奖——16分;

学科奥林匹克获省赛区一等奖——14分;

参赛获奖累计超过20分者,以20分计。

3、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如下标准加分:(10分)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0分。

 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6分。

累计超过10分者,以10分计。

4、学校高三领导小组综合评审评分:(20分)

由高三年级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的规定》及学生综合素质综合评分。

四、“北大校长实名制推荐、清华A计划推荐、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审办法”及“量化评分”,在年级公告栏公示,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到教务处或年级主任反映。

五、需要我校推荐的高校,推荐名额下达后,教务处将在校园网和年级公告栏,公布消息并组织高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后根据推荐名额,按报名情况,依据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量化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推荐,校长签字认可。

六、未被学校推荐的学生可以通过各高校网络自荐申请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考试;未要求我校推荐的高校,同学们亦可通过各高校网络自荐申请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考试。我校教务处负责提供成绩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本办法由云南师大附中负责解释。

 

 

 

 

 

 

云南师大附中

201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