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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

发布时间:
2012-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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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文件

 

云招考院〔201277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2012年起,国家将组织实施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见附件1)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专项计划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已录取的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口暂保管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专项生毕业后须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专项计划均为优质招生计划,招生名额较少,只有户籍、学籍符合规定的贫困地区生源,才能报考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包括本、专科层次,录取批次单列,批次名称分别为专项本科批次专项专科批次。专项本科批次安排在自主招生批次之后、一本批次之前投档,专项专科批次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之后、一专批次之前投档。专项计划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和其他批次同时填报,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为顺利完成我省2012年专项计划招生任务,确保报考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将进行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专项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阶段扶贫宏观战略部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贫困地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

要充分认识专项计划招生中可能引发的矛盾。一方面,专项计划在统招计划外,增加了一次考生报考机会;另一方面,专项计划对考生报考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因此,认真做好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是确保公平公正、杜绝引发矛盾、圆满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的根本保证。

二、精心组织

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市)招考机构督促、监管,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确认点具体实施。

各级招考机构及相关确认点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相关户籍、学籍管理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流程畅通。

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我省2012年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的应届生以及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贫困地区高中毕业证的往届生均可报考。

2.专项计划只招文、理科考生,不招三校生。

3.无论应届、往届,报考受限的外省籍考生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报考。

(二)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户口所在地信息核验,并由户籍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到毕业学校(学籍学校)进行高中学籍信息核验,并由毕业学校(学籍学校)签字、盖章。以上二项信息核验完毕,考生将《报考资格审查表》上交报名确认点(往届生还须交高中毕业证由确认点核验),报名确认点根据《报考资格审查表》审查结果,给出明确的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的考生须在工作网专项计划资格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三)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20126188时至2218时,逾期不再办理。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工作网将自动进行公示。各级招考机构、各确认点应密切关注公示相关举报信息,及时、认真给予答复或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坚定考生报效庆祝新中国、服务家乡的事业心。同时,要告知考生专项计划的招生、就业特点,以及报考条件、办法、公示(举报)、处罚措施等情况。

(二)注重落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逐一落实,杜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因不知情而错失报考资格的情况,对主动放弃报考资格的考生要逐一记录。

(三)认真验证,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获取报考资格的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视同高考作弊,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罚。

(四)强化监督,各招考机构、确认点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有效监督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可信。

                         

附件

    1.云南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代码表

2.云南省2012年普通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1

云南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代码表

 

州(市)名称

县(市、区)代码及名称

昆明市

0128禄劝县、0129寻甸县

昭通市

2101昭阳区、2122鲁甸县、2123巧家县、2124盐津县、2125大关县、2126永善县、2127绥江县、2128镇雄县、2129彝良县、2130威信县

曲靖市

2224宣威市、2226罗平县、2227师宗县、2233会泽县

楚雄州

2322双柏县、2323牟定县、2324南华县、2325姚安县、2326大姚县、2327永仁县、2329武定县

红河州

2523屏边县、2525石屏县、2527泸西县、2528元阳县、2529红河县、2530金平县、2531绿春县

文山州

2622砚山县、2623西畴县、2624麻栗坡县、2625马关县、2626丘北县、2627广南县、2628富宁县

普洱市

2722宁洱县、2723墨江县、2724景东县、2725景谷县、2726镇沅县、2727江城县、2728孟连县、2729澜沧县、2730西盟县

版纳州

2822勐海县、2823勐腊县

大理州

2922漾濞县、2923祥云县、2924宾川县、2925弥渡县、2926南涧县、2927巍山县、2928永平县、2929云龙县、2930洱源县、2931剑川县、2932鹤庆县

保山市

3001隆阳区、3022施甸县、3024龙陵县、3025昌宁县

德宏州

3121芒市、3122梁河县、3123盈江县、3124陇川县

丽江市

3221玉龙县、3222永胜县 3224宁蒗县

怒江州

3321泸水县、3323福贡县、3324贡山县、3325兰坪县

迪庆州

3421香格里拉县、3422德钦县、3423维西县

临沧市

3521临翔区、3522凤庆县、3523云县、3524永德县、3525镇康县、

3526双江县、3527耿马县、3528沧源县

 


附件2

云南省2012年普通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

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          县(市、区):           确认点: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考生类别

□ 应届

□ 往届

民族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州(市)

 

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乡(镇)          

 

_____________村公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签章)

经办人

(签字)

毕业

(学籍)

学校

学年

学校所属县(市、区)

毕业(学籍)学校审核意见

学年

 

 

 

 

学年

 

 

(单位签章)

经办人

(签字)

报名学校(确

认点)

 

 

属贫困地区户籍:

□ 是

是否同意报考(报名学校意见):

 

 

 

 

 

 

(单位签章)        经办人(签字)

□ 否

具有贫困地区

高中三年学籍:

□ 是

□ 否

                           

填表说明

1.考生于622前向报名学校(确认点)提出申请并填报此表,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2.户籍审核由户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由毕业(学籍)学校审核。

3.考生若高中阶段在不同学校(须均属贫困地区学校)就读,则按学年分别填写、分别审核。

 4.本表由报名学校(确认点)汇总、使用后上报至县(市、区)招办保存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