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考第二次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报名开始
- 发布时间:
- 2010-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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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二次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招考办:
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二次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定于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资格
所有符合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二次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
(二)报名确认工作
考生在进行高考报名确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过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次英语科目听力考试或口语测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会在报名页面显示。
2、考生报名时,可选择只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只参加英语口语测试或者选择两项考试都参加。
3、选择报名参加英语听力考试的考生待收费标准确定后再缴纳;选择报名参加英语口语测试的考生须按云计收费﹝2002﹞685号文件规定缴纳100元报名考试费。
二、考试内容及相关政策
(一)考试内容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将采用全国英语等级二级考试试题。考生在参加6月份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笔试时不再考听力部分。
(二)报考要求
1、所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科目听力考试。
2、报考外语类院校、专业及其它需要加试英语口试专业的普通高考考生和“三校生”须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科目口语测试。
(三)考试时间
我省将为每一届普通高考考生提供两次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机会。考试时间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9月和参加普通高考当年3月,由考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
(四)考试方式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科目听力考试放音方式仍沿用磁带或校园广播方式;口语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的方式。
(五)成绩计算
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成绩占高考英语成绩的20%,即30分。对参加两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科目听力考试的考生,我省将取其成绩好的一次作为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高考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按5、4、3、2、1、0计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对参加两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科目口语测试的考生,我省将取其成绩好的一次作为高考英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听力考试成绩和口语测试成绩在考生参加高考当年有效(报考英语类预科升学考的考生,其口语测试成绩可采用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往届生必须重新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
各州(市)招考办接到此通知后,请迅速转发至各县(市、区)招考办、各中学,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的报名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二〇一〇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