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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军校、国防生招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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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军校、国防生招生

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总政干部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就我省2010年军校、国防生招生政治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志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需参加政治考核,现将《政治考核表》(附后,A4纸、80g、双面复印)发到各州(市)教育局,由各县(市)招生办负责将《政治考核表》分发到各中学,组织志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按要求填写,并于5月底前将《政治考核表》收集汇总后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武部。

政治考核由县人武部会同本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县人武部会同县招生办、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人武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人武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

    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登记表(附后)6月10日前报省军区政治部选培办,《政治考核表》7月7日前上报。

附:《政治考核表》、考核登记表

(政联1号)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云南省军区政治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请下载政治考核表并于5月20前将《政治考核表》交教务处,教务处收集汇总后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武部

 

政治考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