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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昆明市择校生 告 示

发布时间:
2006-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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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昆明市择校生

告   示

一、凡参加昆明市2006年中考,户口在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城区,中考成绩在590分(不含加分)以上,自愿报考我校高中择校生的考生,可凭昆明市招生办公室发出的成绩通知单,于7月21、22日到我校领取《云南师大附中择校生调查表》,过时不再办理。

二、《云南师大附中择校生调查表》仅作为我校招收择校生调查用,590分不是我校招收择校生的分数线。

三、请各位考生认真按调查表要求如实填写,请勿自误(第二批“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是否填过“云南师大附中”,对我校的择校生录取没有影响,考生不必有所顾虑)。

四、此表不得带回,请填写完毕后立即交回。

五、请已填写《云南师大附中择校生调查表》的考生八月二日下午到我校看择校录取情况。

云南师大附中

200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