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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保送生、自主招生宣传

发布时间:
2008-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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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云南招生组老师,将于2008年12月9日(星期二)下午7∶30在我校515会议室作2009年浙江大学保送生、自主招生宣传,请有志于报考浙江大学保送生、自主招生考试的同学按时参加。

 教务处

2008年12月8日

浙江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简章


    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工作注重从“人的全面成长与发展”的角度,对学生个性品质和发展潜能进行评估,希望招收学习能力强、视野宽广、思想独立、勤于追索、勇于创新、成长期望高的优秀学生。他们应该是浙江大学学生集体中的榜样,对坚持“求是创新”的浙大精神起到积极作用。

    我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优秀,具有发展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保送生必须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不限省份,资格条件详见附录)

    2、自主招生工作在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南、湖北、河南、广东、四川、陕西、山东等省(市)进行。自主生必须参加高考,高考成绩需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线下20分以内,以预录确认函的认定为准。

    3、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将同步进行。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需申请参加保送生选拔,不必再申请自主招生选拔。

 

二、申请报名

    1、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同等有效,我校不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2、申请者必须在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3、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申请时间为:2008年11月13日至2008年12月15日。

    4、申请者网上注册报名后,需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a.《浙江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保送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完成后自动生成)。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理好,请勿装订。

    5、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5日(以寄发地邮戳为准)

    (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初选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选评审,择优选出部分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生、保送生综合选拔考试。12月25日左右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选结果。

    2、选拔考试

    我校将派专家组赴当地省(市)组织考试。

      a、笔试:2009年1月3日。
         理科考生笔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00分。
         文科学生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00分。

      b、面试: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有关中学和学生。

    3、报名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我校收取报名考试费110元/人(报名费在考试现场收取,请勿邮寄)。

    4、预录确认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结合申请者中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确定自主招生、保送生预录名单。预录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随后寄发预录确认函。 

    5、录取办法

      a、保送生:我校确认的保送预录人选,均须政审和高考体检合格。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时向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