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浸会大学中学校长推荐内地优秀生奖学金计划
- 发布时间:
- 2009-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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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香港浸会大学‘中学校长推荐内地优秀生奖学金计划’录取学生
2007年 (2名)
张晓雨 陆十万港币全额奖学金
马家兴 肆十万港币全额奖学金
2008年(2名)
背景
自2003学年开始,国家教育部即批准内地10省市之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到香港升读本科专业;至2007年,教育部更将指定之省市范围扩展至25个。内地招办对香港高校的内地招生工作一直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香港高校无不珍视彼此建立的密切伙伴关系,亦欣庆国家对香港高校办学理念及落实造就人才方法之认同与重视。
近年,报读香港高校的内地生人数逐年递增。不过,高昂的升学费用却令家境清贫的同学难以圆梦。有见及此,香港浸会大学于2007/08年度首度推行 “中学校长推荐内地优秀生奖学金计划”,提供总额达370万港元之全额奖学金,以协助具学习潜力但家境清贫的内地生来港升学。
计划推行至今,蒙各省市招办及中学校长大力支持,协助我校顺利完成有关招生工作,现时受惠于此奖学金计划的内地优秀生达16人。
全额奖学金
n 全额为每年港币115,000,相等于每年的学费、宿费及生活费。原则上由学生入学开始,连续颁发至学生本科毕业止,为期共四年。获奖学生每年成绩须达到大学规定的平均积点(Grade Point Average)3.00,方可在其后学年续获颁发奖学金。
奖学金对象
n 2009/10年度计划的名额共8个,对象来自四个经济条件稍逊的省份,包括贵州、湖北、湖南及云南;每个省市各有两个奖学金名额。
n 品学兼优且家境清贫,没有能力负担来港升学费用的应届高考生。学生必须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入息、储蓄或财产证明,并经中学审核无误。
n 符合以上条件并经各省市招办协调及中学校长推荐者。
选拔程序
n 由中学校长推荐合资格者参加“中学校长推荐内地优秀生奖学金计划”,评选范畴包括:
a) 在校学业成绩
b) 课外活动表现
c) 家庭经济状况
d) 来港升学意愿
n 获推荐者须填妥“中学校长推荐内地优秀生奖学金计划申请表”,再由校长填写“校长推荐书”并按所属省市招办指定的截止日期前将所有文件转交招办。
n 大学将安排于5月间到以上省市举行招生说明会,并在说明会现场安排面试,获校长推荐参加计划的同学将获个别通知面试日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