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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附中校本课程选修说明

发布时间:
2009-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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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附中校本课程选修说明

一、关于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是充分利用当地和学校的课程资源,由学校自主开发的、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的课程。它是新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开发相应的校本课程。同时,国家课程方案规定,每个中小学生必须有选择地学习一定课时的校本课程,并通过考核,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因此,任何学校都不能以任何借口不开设校本课程,任何学生也不能以任何借口不参加校本课程的学习。

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学生需在校本课程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才能达到高中毕业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校本课程的开设

本学期,因为刚起步,学校将只开设一个学段的选修课程。

目前为止,学校老师积极准备,已有37门课将与各位同学见面。课程详情请参阅《云南师大附中09-10学年上学期校本课程目录》《云南师大附中09-10学年上学期校本课程简介》。

三、校本课程的选修

本学期开设的校本课程,每个同学必须选一门,而且只能选一门,以确保本学期获得选修Ⅱ的一个学分。

(一)课程展示:

A、校内宣传栏

B、云南师大附中校园网(http://www.ynsdfz.org)             

 

(二)选课

          10月1日——10月7日,学生网上选课

(住校生或家里不能上网的同学可请同学或家长帮助选课)

选课:第一次选课

时间:10月1日中午12:00——10月3日晚22:00

第二次选课(在学校无法满足学生第一次选课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第二次选课)

时间:10月5日中午12:00——10月7日晚22:00

特别说明:

1、 用户名和密码均初始化为学生的学号,请同学们记住自己的学号(以学校班级名条为准);

2、需准确输入自己的名字(以学校班级名条为准);

3、 请在密码重设后,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

4、请注意查阅云南师大附中网站上,课程管理系统的相关通知

5、如有任何问题,请发邮件到446029295@qq.com邮箱咨询,邮件中务必留下你的联系电话,以便联络。

为了确保你能顺利选课,我们建议:1、选课之前,请认真研读《云南师大附中09-10学年上学期校本课程目录》《云南师大附中09-10学年上学期校本课程简介》,搞清楚各门课的主要内容及要求;2、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及兴趣爱好选择自己需要的课程;3、认真阅读《课程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按照系统提示认真操作,并注意浏览页面上的提醒文字;4、尽可能服从学校调剂。

(三)填表

为了确保校本课程的顺利开课,大家在网上选课报名之后,请填写《云南师大附中学生选修课申请表》。

选择1的填写应和网上报名情况一致,即填写已报上名的课程。

选择2和选择3依次填写你愿意依次做出的课程选择。

(四)编班

根据学生的选修志愿组织编班,每班人数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规模。未达相应规模者自动取消该课程。

三、上课

课程确定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本学期上课时间暂定为每周二下午第四节课。

四、评价及学分认定

(一)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一看学生考勤记录;二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学习态度、参与状况、过程记录等,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尚需努力”等形式记录在案;三看学生学习的成果;四看书面考试或考查结果。

每学科(专题)满分为100分,其中考勤评价占30分,其余评价项目及量化评分由教师设置。学生学习成果可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等形式展示,成绩优秀者可将其成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内。

(二)学分认定

     选修结束后,授课教师将过程管理记录、考查成绩及据此得出的结论(选修通过与否)送交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办公地点A310)。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将认定学分公示。公示一周内无异议则记入学生成绩册及电子档案。

选修未获通过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审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应结合相关材料予以回复。

选修未通过的学生应办理重修、改修等事宜。

《云南师大附中校本课程选修说明》由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云南师大附中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