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大附中校本课程选修说明
- 发布时间:
- 2009-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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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止,学校老师积极准备,已有37门课将与各位同学见面。课程详情请参阅《云南师大附中09-10学年上学期校本课程目录》《云南师大附中09-10学年上学期校本课程简介》。
特别说明:
1、 用户名和密码均初始化为学生的学号,请同学们记住自己的学号(以学校班级名条为准);
2、需准确输入自己的名字(以学校班级名条为准);
3、 请在密码重设后,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
4、请注意查阅云南师大附中网站上,课程管理系统的相关通知
5、如有任何问题,请发邮件到446029295@qq.com邮箱咨询,邮件中务必留下你的联系电话,以便联络。
为了确保你能顺利选课,我们建议:1、选课之前,请认真研读《云南师大附中09-10学年上学期校本课程目录》《云南师大附中09-10学年上学期校本课程简介》,搞清楚各门课的主要内容及要求;2、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及兴趣爱好选择自己需要的课程;3、认真阅读《课程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按照系统提示认真操作,并注意浏览页面上的提醒文字;4、尽可能服从学校调剂。
四、评价及学分认定
(一)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一看学生考勤记录;二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学习态度、参与状况、过程记录等,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尚需努力”等形式记录在案;三看学生学习的成果;四看书面考试或考查结果。
每学科(专题)满分为100分,其中考勤评价占30分,其余评价项目及量化评分由教师设置。学生学习成果可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等形式展示,成绩优秀者可将其成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内。
(二)学分认定
选修结束后,授课教师将过程管理记录、考查成绩及据此得出的结论(选修通过与否)送交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办公地点A310)。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将认定学分公示。公示一周内无异议则记入学生成绩册及电子档案。
选修未获通过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审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应结合相关材料予以回复。
选修未通过的学生应办理重修、改修等事宜。
《云南师大附中校本课程选修说明》由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云南师大附中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