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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附中保送生及学校推荐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
2007-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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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附中2008

保送生及学校推荐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评审办法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的规定》及各院校关于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此办法。

一、清华、北大保送生的评审推荐办法:

1、符合教育部所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学生方有资格向学校提交保送申请。

2、学校按照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的成绩、在校平时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校高三领导小组综合意见四个方面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量化综合评审。

3、根据学校的量化综合评审结果,推出保送的候选人、备选人。

4、保送、自主招生:清华、北大两所学校不得兼报

二、保送生综合量化评审标准:

1、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的成绩:(20分)。

 获省赛区第一名——20分

 代表云南省赛区参加全国决赛——16分

 获省赛区一等奖——14分

 参赛获奖累计超过20分者,以20分计。

2、在校平时成绩:(40分)

 评价公式:

 (高一每学期期中期末名次+高二每学期期中期末名次+高三第二次月考名次)=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1—10者40分

     11—20者35分

     21—30者30分

      31—40者25分

     41—50者者20分

     51—60者者15分

3、综合素质评价:(20分)

 除奥赛奖以外,获以下奖项的,按如下标准计分:(10分)

获国家级奖或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10分。

  获省级一等奖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文章——8分。

  获省级二等奖——6分。

 获市级一等奖——5分。

 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如下标准加分:(10分)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0分。

 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6分。

4、学校高三领导小组综合意见评分:(20分)

 由高三年级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以上标准,结合日常观察,综合评分。

三、其他院校保送生的评审推荐:

1、申请保送清华、北大两所学校(两所学校不得兼报)而未被推荐的学生,可以在其他院校的保送指标下达后,继续提出保送申请,保送对象将按照以上评审的排名顺序依序确定。

2、具有保送资格,未申请参加清华、北大保送的同学,要申请其他院校保送生资格,须向高三年级小组提交申请和相关获奖资料。

四、申请学校推荐参加自主招生考试人员的产生办法:

1、具有清华、北大保送资格,未被推荐,同时又提交申请,愿意参加该两校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按照保送生评审排序结果,依序确定推荐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人员。

2、不具有保送资格,要求学校推荐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须向高三年级领导小组提供申请和相关获奖资料,由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五、小语种推荐:综合量化评审标准中在校平时成绩项只计算语文、英语成绩。

六、有意报清华、北大、复旦、川外(小语种)的同学请于2007年11月22日星期四至2007年11月24日星期六到年级主任王洁老师处报名。

云南大附中2007届高三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