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附中2008届高一年级优秀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实施章程
- 发布时间:
- 200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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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员会成员
附中党委第三支部:王光兴(支部书记)
高一年级组:王洁(年级主任)、王冬(教师)
高一年级团总支:袁媛(团总支书记)
高一年级学生会:董海平(学生会主席)
●基金会启动资金及周转办法
建立初期的启动基金为1500元。今后的基金来源主要为本基金会组织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捐助活动及学校、社会方面的捐助。每学期评选活动所需基金的数额应经一定的预先估计或计算,如筹款数额未达到所需水平则应及时采取紧急预案,尽全力保证每学期的助学奖励基金按时按量送到获奖同学手中。
●基金会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1、基金会活动过程中由王冬老师负责基金管理,袁媛负责帐目管理。必须做到严格管理;
2、每次评选活动中一切相关费用从基金中支出,使用前须经基金委员会成员共同批准,并做好帐目登记;
3、基金会基金的帐目及使用情况需定时向年级公布,并接受年级全体教师及同学的监督,做到财务公开。
●评选的标准及具体奖励办法
1、评选方法:
从2005—2006学年下学期开学初始评选上学期的获奖同学,今后依次类推,在下一学期开始评选上学期的获奖同学。
2、评选标准:由年级上各班分别推荐一名参评同学,统一将名单报至委员会。
该同学须符合以下条件:
A、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并且本人愿意接受助学基金;
B、思想上积极上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各种违纪现象;
C、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上积极认真、刻苦努力。
在下学期开学后,由委员会邀请部分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评选,选出四位获奖同学。评选中主要参考课任教师意见、同学评价和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评选后,在年级上公布初选结果,全体同学如有意见可向委员会进行反映。如无不同意见,则确定为最终评选结果。
3、奖励办法:对最终获奖同学给予公开表扬,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每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