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车的通知 首页 >> 学校信息 >> 校园文明 发布时间: 2008-08-27 阅读量: 凡未办理自行车电动车存车登记备案的同学请于2008年8月29日前带购车发票、行车证、家长证明(无发票、行车证者),自行车或电动车,人民币伍拾元押金,到单车房办理存车登记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者不得存放车辆。 云南师大附中总务处 200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