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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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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未办理自行车电动车存车登记备案的同学请于2008年8月29日前带购车发票、行车证、家长证明(无发票、行车证者),自行车或电动车,人民币伍拾元押金,到单车房办理存车登记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者不得存放车辆。

 

 

 

 

云南师大附中总务处

200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