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参加昆明市第七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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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附中推荐参加昆明市第七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评选及推荐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含)以上职称并履行职责2年以上,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教师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年度考核合格。
3.学校教学综合素质考核、教科研能力考核均达到优秀等次。
4.学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教龄满5年(含)以上,年龄在45(含)周岁以下。
5. 师生满意度较高。
6.被评为区级骨干教师、区级教坛新秀和学校骨干教师之一(已评为特级教师、省级和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教师不再参加学校的评选和推荐)。
(二)教育教学能力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经验丰富,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注重教学艺术,课堂教学深受学生欢迎;
2.教学能力强,教学实绩突出,近年来所教学科成绩在本校或本地区处于前列,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成绩显著;
3.积极投身于课程改革和教法研究,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强,在学校或本地区能起示范带头作用,在本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
4.热心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有较强的协作精神,能够带领本专业教师共同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5.能胜任并较好地履行班主任工作。
(三)教育科研水平
1.了解本学科和教育领域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改革创新意识,并能切合实际开展课题研究;
2.具备捕捉和利用科研信息的能力,注重结合教学实践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或主持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
3.能够独立撰写教育科研报告、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有一项以上科研成果、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会议或刊物上交流发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不符合条件要求,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2.在专业(学科)建设中教育思想、教学教研行为不端正的;
3.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后果,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二、评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
在昆明市第七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中,我校共分配有1个名额。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小组,负责学校教师的申报、评议和推荐工作。
学校推荐小组:
组 长: 关 磊
副组长:王朝训 李 为
组 员:田云灿 杨 永 王 英 刘西圣 孙 毅 刘 琦及相关学科教研组长
(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个人申报和教研组、年级组推荐相结合。具备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教科室自愿申报;教研组、年级组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向学校教科室推荐上报。
时间:
2.师生满意度测评:由学校推荐小组向申报教师所在的教研组教师和该教师所任教的一个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测评。
3.民主评议:由学校推荐小组组织全校教职工对申报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4.师德鉴定:由学校党组织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方面做出鉴定,并认真填写政治思想表现考核表。
5.学校推荐:由学校推荐小组根据申报教师的师德表现、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满意度测评和民主评议等综合因素确定推荐人选。
6.公示上报:推荐结果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
云南师大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