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呈贡校区 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发布时间:
- 201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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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附中创建于1940年11月21日,前身是抗日战争期间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组建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简称“联大附中”),是一所历史悠久、治学严谨、学风浓厚、人才辈出,在省内外基础教育界有一定影响的省属一级一等完全中学。经过几代附中人的不懈努力,形成了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形成了正确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形成了一支优秀、稳定的师资队伍。办学75年来,教学质量一直保持我省的领先地位,为国家培养了4万多学子,造就了一大批栋梁之才。恢复高考至今,为清华、北大等高校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共培养了38名云南省高考状元,被誉为“高考状元的摇篮”,为我省的基础教育作出了突出贡献。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呈贡校区成立于2015年6月,由云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与昆明市教育局共同举办,由云南师大附中全面负责管理,计划于2015年9月招生办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人(编制纳入昆一中管理),所聘人员到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任教。
一、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方向)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语文教师 |
专技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28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
2 |
数学教师 |
专技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数学及相关专业 |
28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
3 |
英语教师 |
专技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英语及相关专业 |
28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外地应聘者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报名。
(邮寄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洪源路36号云南师大附中 校办
公室 邮政编码:650106)
报名时间:2015年 8月30日— 9月1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云南师大附中校办公室(行政楼415室)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李老师 电话:0871-68312226
2.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持自己制作的求职材料(包括:亲笔书写的自荐书、简历、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荣誉证等的复印件)(第一页为《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前往云南师大附中校办公室报名。材料首页应注明应聘岗位和个人联系电话。
恕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所投个人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资格审查:由云南师大附中负责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
1. 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李老师 电话:0871-68312226
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身份证等原件以备资格复核。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再参加笔试及后续考核。
3. 面试
(1)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3,如因特殊情况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分为面谈和试讲两部分,各占50%。
面谈内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能力、仪表仪态等。
面谈和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课题提前一天电话通知本人)。
参加面试时的注意事项: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李老师 电话:0871-68312226
五、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核人选的确定
4.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云南师大附中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考生查分统一到云南师大附中校办登记。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李老师 电话:0871-68312226
(2)面试总分100分(面谈50分、试讲5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总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云南师大附中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考核及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当总分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
2.考核及体检由云南师大附中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教师岗位特点确定,费用自理。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师大附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拟聘公示无异议的,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编制划入昆明市第一中学管理,日常工作由云南师大附中统一管理。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招聘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若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871—6313550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71—63102385
云南师范大学纪委: 0871—65911499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呈贡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