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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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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年级组:

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云应疫指办发〔2020〕7 号)和云南师范大学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云师大防疫〔2020〕5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开学时间延期至 2020年2月底以后,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规定,由学校另行通知。


二、教职员工原则上要求2月底前14天返回昆明,并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学校办公室报告返昆情况,返昆后按照防疫管理要求做好居家隔离观察


三、教务处、年级组要根据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按照原定开学时间(高三年级2月10日,高一年级、高二年级2月17日),结合学校年级实际,调整教学计划,制定出“各年级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上教学方案”。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要按照年级安排,采取信息化手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线上指导,引导学生学习,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


四、各处组室要切实履行责任,密切关注全校师生行踪和健康,严格落实每日排查和健康监测机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开展防疫宣传教育活动;各年级、各班要采取措施,与每一位学生保持联系,全面掌握每一位学生的情况,提醒和强调不得提前返校等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指导学生在延期开学期间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科学、有效居家学习,增强自主学习、自我规划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五、严格校园安全管理,执行“五个一律”要求: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登记信息和扫码报备,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六、各处组室要主动思考、提前谋划、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延迟开学工作预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以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各处组室要认真落实延期开学期间(2月17 日至 3 月 1日)的部门值班带班制度,除必须到校到岗的值班人员外,其他值班人员不到校值班,但必须保持24 小时通讯畅通,保证有事能及时处理。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云南师范大学附中校办公室代章)

2020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