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安排

关于开展15—17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家长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1-07-21 11:07:00
阅读量:
分享:

云南师大附中关于开展15—17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家长告知书

各位家长: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还未得到有效控制,我省周边国家疫情持续爆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预防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是最有效的措施。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决策部署及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为填补未成年人群免疫空白,加快构建全人群免疫屏障,从2021年7月19日起,五华区全面启动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为严格落实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要求,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01

时间安排

7月19日—7月25日安排15—17岁未成年人疫苗接种(第一针剂)。


8月1日—8月25日安排12—14岁未成年人疫苗接种(具体工作以后续通知为准)。



02

接种地点

云南师大附中统一接种地点:

昆明市第十四中学




五华区接种点安排


01

要   求

0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5-17岁学生属于未成年人,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要求至少一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且充分阅读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02


接种时要带上学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身份证(若请其他人陪同,需签《授权委托书》并带至接种现场),不要空腹接种。

03


请家长/监护人陪同孩子到上表中五华区疫苗接种点或按照统一接种安排的时间到十四中进行接种。

04


疫苗接种前24小时不能饮酒,疫苗接种前一天做好自身清洁工作,接种后三天不能洗澡,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干燥。

05


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部分人群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少部分人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过性发热反应、疲劳乏力,短期内自行消失无需处理。


06


因有禁忌症或特殊情况不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学生,请带上病历等证明材料到接种点交由医生判定。

07


接种疫苗后,请继续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04

不适宜接种情况


01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02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03

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04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05

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各位家长,全民免疫屏障的早日构建需要全民的共同努力,为了您和孩子的健康,请尽快带符合接种条件的孩子进行接种,做到“应种尽种”。家校齐心,共抗疫情。真诚感谢各位家长对疫情防控和学校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云南师大附中

2021年7月20日


点击下面附件下载


知情同意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