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5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中班招生简章
- 发布时间:
- 2025-06-20 1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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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建于1940年,前身是抗日战争时期国立北京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和私立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后组建的“国立西南联大师范学院附设学校”。经过85年的发展与传承,学校形成了“爱国、科学、民主、进步”的传统,“求实、认真、团结、进取”的校风,“严谨治学、一丝不苟、诲人不倦、为人师表”的教风和“严格广博、勤奋好学、勇于探索、追求不息”的学风。学校是云南省教育厅评定的首批省一级一等高级中学,是全国教育系统和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国家基础教育重点科研课题基地学校、中国教育学会高中教育专业委员会成员、全国知名中学科研联合体理事单位、全国部分大学附中协作体成员,是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科技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验学校,被国内多所一流大学认定为优质生源基地。学校连续多年被省教育厅、市教育教体局评为省“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一等奖”第一名。
学校有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学有方、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93人(专任教师250人),其中正高级教师16人,高级教师130人,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0人,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1人,昆明教学名师7人。同时,学校也集中了一批来自全省各地的优秀学生,形成了一个在高水平层次上相互激励、相互竞争的优秀学生群体。学校以鲜明的办学特色、独特的育人风格和优异的教育教学质量而享誉社会。
二、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加快云南省民族教育发展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00号)精神和云南省深入推进《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市)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要求,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在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指导下,2025年将面向我省民族区域自治州和边境市招收少数民族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25年面向我省民族区域自治州和边境市招收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49名(招生计划见附表)。
四、报考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年龄在16周岁以下(含16周岁),身体健康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生常驻户口(含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应在我校招生的州(市)范围内且初中3年学籍在该州(市)学校。
(三)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和其他中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不得兼报。
(四)家庭有经济能力承担高中三年学习的各项费用,其中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昆明市教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当年联合发布的收费通告执行。另外,所需生活费约9000元/年、教科书及学习资料约1000元/年以及往返家校的车旅费等,合计约1.26万元。
五、招生办法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招生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报考条件和考生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录取系统”中所报志愿在生源地中考提前批次或第一批次投档,择优录取。
(二)当总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佤族、拉祜族、傈僳族、阿昌族、普米族)、25个边境县(市)学生,再按总成绩(不含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比较来投档。
(三)录取结束后,学校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录取系统”和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到所在州(市)教育体育局领取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录取考生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退回已录取的考生。
(五)被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入学须知要求入校报到。
六、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有关事项
(一)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录取的学生,学籍和考籍均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业期满达到省教育厅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发给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资格者,学校发给结业证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学生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均在昆明报名和考试。学生毕业当年,在昆明参加高考,能否享受照顾加分以及能否报考各类专项计划,以学生参加高考当年国家和省的加分政策和报考专项计划政策规定为准。
(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学生与其它方式招收入学的学生混合编班,学籍由学校教学事务处统一管理。
(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学生生活管理和思想品德行为管理由学生处负责。
(四)在校期间,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特殊业绩的同学,学校将与以其它方式招收的学生同等给予各种奖励;学习期间表现不好,违反校纪校规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和校规校纪处理。
(五)对于生活有困难的优秀学生,学校给予每人每月最高可达900元的补助和其它专项补助。
七、其它事项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学生毕业后的流向,向该生初中毕业学校及所属州(市)、县(市、区)教育部门通报。
(二)新生入校学习时,不转户籍关系。
八、联系方式
招生传真:0871-68313609
联系电话:0871-68313609 张老师:13619695625 刘老师:15398543689
学校地址: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源路36号
邮编:650106
学校网址:http://www.ynsdfz.net
附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招生计划表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5年06月20日
附表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5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招生计划表 | |
州市 | 招生计划 |
楚雄州 | 3 |
红河州 | 7 |
文山州 | 7 |
普洱市 | 7 |
西双版纳州 | 6 |
大理州 | 3 |
保山市 | 1 |
德宏州 | 4 |
怒江州 | 6 |
迪庆州 | 4 |
临沧市 | 1 |
合计 | 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