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工作

2015年云南师大附中民族班定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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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我校创建于1940年,前身是抗日战争时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后组建的“西南联大师范学院”的“附设学校”。经过七十年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形成了“爱祖国、重科学、争民主、求进步”的优良传统、“求实、认真、团结、进取”的校风、“严谨治学、一丝不苟、诲人不倦、为人师表”的教风和“严格广博、勤奋好学、勇于探索、追求不息”的学风。学校现在是省一级一等高级中学、全国教育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

学校有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学有方、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42人(其中专任教师209人),其中在职特级教师9人、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6人、高级教师105人。同时,学校也集中了一批来自全省各地的优秀学生,形成了一个在高水平层次上相互激励、相互竞争的优秀学生群体。学校以鲜明的办学特色、独特的育人风格和优异的教育教学质量而享誉社会。

二、 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省民委、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我校的招生定位为实施精英教育,为全省各少数民族在高水平层次上培养优秀高中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面向全省十六个州市招收25种少数民族及纳西族摩梭人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100名,各地州市的招收名额分配计划见附件一。

四、报考条件:

1、考生的民族必须符合《招生名额分配表》中的民族类别(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思想品德好,会讲普通话,年龄在1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生常驻户口应在我校招生的州市,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均可报名。

3、成绩要求:鉴于2015年各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办法)所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升学成绩所涉及的科目和分值不同,同时,往年我校招收的部分成绩稍低的学生,很难适应我校“高、快、难”的教学,出现辍学等现象,特对成绩作以下要求(1)参照各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办法)所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升学成绩所涉及的科目和分值,要求考生的总分(不含加分)不得低于当地高中招生升学成绩总分满分值的92%。(2)或考生高中招生录取成绩位于本人所在州市的前100名(不含加分)。(3)对于人口在1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1-2个分数段照顾录取,但考生必须是该州市该民族考生的第一名。

4、家庭有经济能力承担高中三年学习的各项费用,其中包含学费每年1400元、住宿费每年1200元、生活费每年约9000元、教科书及学习资料每年约1000元、来校和返乡的车旅费等。

五、招生办法:

采取“州市推荐和学生自主向我校自荐相结合,省民委、省教育厅及学校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招生名额分配表》中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们将通过传真进行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各州市教育局、民宗局,根据报考条件和考生所报志愿,按分配名额11.2比例进行推荐。

2、各州市教育局于710前将州市推荐考生的录取审批表(需要同时加盖州市教育局、民宗局有关部门的公章)及考生的户籍证明,以传真形式发到云南师大附中教务处。

3、省民委、省教育厅、云南师大附中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招生名额分配表》中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校在收到录取审批表后一周内将择优录取名单传给州市教育局,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5、考生到州市教育局领取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材料 (含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中考试卷、户口证明及家庭经济收入证明等)请各州市教育局统一寄送云南师大附中教务处。

   6、在选送录取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将对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退回录取的学生。

7、被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报到须知到学校报到,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进行胸透、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如不符合身体健康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退回原州市教育局。

六、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有关问题:

1、被我校民族班录取的学生学籍和考籍均在师大附中,学业期满达到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发给云南师大附中高中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资格者,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高考可在昆明报名和考试,录取时享受本民族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应享受的同等的加分政策。

2、学校将招收的民族班学生与以其它方式招收的学生混合编班,学籍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3、民族班学生生活管理和思想品德行为管理由民族工作部专管。

4、在校期间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特殊业绩的同学将与以其它方式招收的学生一样给予各项奖励;学习期间表现不好,违反校纪校规的,学校将按规定给予处分,经教育不改的学生,退回原地。

5、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交学费700元,住宿费每年1200元,每月生活费约需900元,教科书及学习资料每学期约500元等。对于生活有困难的优秀学生学校给予每年600元的补贴。

七、其它

   1、教学成果的评估实行双轨制,即民族班学生的高考成绩纳入云南师大附中的成绩统计,同时也纳入推荐州市或学校的成绩统计。

2、各州市选送的考生,经审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该州市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省民委、省教育厅、学校可以自主录取或将招生名额调整到其它州市录取。

3、新生到校学习,不转粮食户口关系。

八、联系方式

招生传真:0871-68313609

联系电话:0871-683136090871-6831366918987156609

学校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源路36

邮编:650106

学校网址:http://www.ynsdfz.org/

 

让更多的优秀民族生到省城接受优质教育资源,是省委省政府对各民族人民的重视和关心,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充分体现,希望各州市教育局、民宗局把今年招生工作作为一次重要的政治任务完成好。请各州市教育局、民宗局把云南师大附中的招生计划、报考条件以及招生办法传达宣传到各县、区以及学校等相关部门。